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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位家长:
为了适应21世纪所需要的创新型人才的需要,我校准备在全校学生中评选“阳光儿童”活动。现将具体要求及评选条件、评选办法向家长公布如下:
一、小学“阳光儿童”条件
(一)思想品德好
1.具有“五爱”的思想情感。积极参加集体活动,认真完成集体交给的任务,诚实正直,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关心他人。
2.自觉遵守学校纪律和公共秩序。爱护公物,保护环境,明辨是非,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。
3.有良好的劳动习惯。积极参加各种劳动,爱惜劳动成果,勤俭节约。
4.在《小学生综合质量评价》中,思想品德成绩为优。
5.在校内外有突出表现,受到表彰。
(二)学习好
1.学习勤奋努力,积极进取,方法正确。
2.学习兴趣广泛,有较强的求知欲,乐于探索,初步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,积极参加校内外文化、科技活动。
3.学习成绩优良(语文、数学两科学年综合
评价成绩为优,其它学科学年综合评价成绩为优良)。
(三)身体好
1.坚持锻炼身体,积极参加体育活动。
2.了解卫生和健康知识,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。
3.具A心理品质。开朗乐群、不怕困难,有一定的适应能力。
4.体育课成绩优良。残疾学生(须持有中华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证)和因病免体的学生(须有区县级以上医院的证明),能努力参加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。
二、校级“阳光儿童”评选办法
1.小学的校级“阳光儿童”每月在各年级中按班级人数的5%的比例评选。
2.学生可以自荐,也可以由班委会提名。
3.在学校领导小组的指导下,班委会组织学生对符合参评资格的学生投票,当场公布票数(不是最后结果)。各班将推荐情况,上报学校领导小组。
4.学校组织任课教师(班主任、数学、科任教师)进行推荐,并将推荐结果,上报学校领导小组。
5.学校领导小组将学生、教师的推荐结果逐一进行审核。
6.将讨论、审核结果在校内公示。
7.学校张榜公布。
希望家长督促学生依照评选条件,公平、公正的参与校级“阳光儿童”的评选推荐工作。
吉林油田测井小学
2007.4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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